日前,深圳市紀委對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監事會原主席馮裕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馮裕林在擔任市商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和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協調企業入股國有企業和協調企業合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退休后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馮裕林身為黨員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馮裕林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原標題為《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監事會原主席馮裕林嚴重違紀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